[原创]重磅揭秘!武汉市的户外广告竟是如此审批!

2019-03-22

  “广告好做,审批难过”,相信这是咱们大武汉的诸多广告从业者共同的心结,尤其在2016年后尤为明显,根据武汉市委的建设美丽大武汉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武汉市城管委就武汉市全市的发光字及广告位进行了整改,并对违规设置,未取得相关批文的广告位及发光字进行拆除,未来取而代之则是更加美观,科技含量更高的广告形式,但是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发光字广告位是商业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那么武汉市的广告位及发光字还能获得相关批文吗?答案是肯定的,之所以很多人无法通过审批,主要是没有认真阅读相关的规范文件,甚至有很多公司听信了部分广告公司的说辞,先行设立,最后不仅导致自己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发光字、广告位被城管部门进行拆除,同时还被处以大几千元一米的重罚,实在是得不偿失,为了共同建设美丽大武汉,坚决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武汉市资深广告人,立狮文化小编整理了武汉市发光字、户外广告报批的三大要点,并梳理了相关的条例规范帮助大家进行合理报批,如下:

城管许可证(黑白小).jpg

  一、千万不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自己私自做发光字,城管局有自己的日常巡查大队,经常逐街逐户对辖区发光字广告位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立即会通知城管执法大队进行强制拆除。有很多小公司觉得我自己私设不要紧,那么小编在此告诉你,那是因为城管委业务繁忙,不代表不管你,如果一旦找上门,你花钱做的所有东西都会被拆除运走,尤其是有些大公司,门头发光字代表着自己的门面及形象,一旦被拆除,可能损失的不仅仅是钱还有自己公司的形象,曾经有一个上市公司因为私设发光字,被执法部门拆除,后来上了报纸,大家误以为公司跑路,导致公司股价暴跌,损失惨重,孰轻孰重,请各位三思。

  二、在找广告公司设立广告位及发光字的时候一定要找有相关渠道,懂得相关流程的公司进行设立,专业的公司会从设计、尺寸、材料以及设置位置来进行规划,这样可以避免违法设立。很多商户或者企业自视甚高,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进行,孰知,武汉市的广告设立办法对每家每户的门头店招、发光字的颜色、大小、尺寸、位置都有着细致入微的规定。如果一意孤行,自己花数十万设立的发光字广告位不仅成了一堆废铁,而且还要缴纳几倍于成本的罚款,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小编很想在此说一句,不管是多大的公司还是机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做事,你再大,大得过政府机构吗?你看哪一个政府机构在设立自己的发光字的时候又不是带头遵循法律法规来的呢?

  三、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贪图便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很多公司在做自己公司的发光字以及门头的时候,以便宜为主,认为是在为公司节约,这大错特错,原因如下:

  首先,很多便宜的材料往往得不到保障,经常故障,比如说“环保”变成“不保”,“公司”变“八司”,不仅经常要维护不说,同时给公司造成的广告效益和形象损失无法估量。(注:发光字出现问题而不解决的公司,城管是可以进行干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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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这个要画重点,发光字、门头、广告位是设立在高空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很多公司贪图便宜来做,而很多的广告公司也是昧着良心赚钱,钱收了,做完了就走了,苦的是企业和商户,大家可以留意新闻,经常就有发光字,门头,广告牌由于施工隐患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由于发光字线路短路而造成火灾的报道,小编在此呼吁,在气候多变,湿度较大的江城武汉,发光字,门头,广告牌的安全问题才是第一要考虑的问题,试问,在国家日益严格的监管下,一个公司又能承担得起几起事故呢?

  再次,发光字是你公司的门面,你连自己的门面都不愿意去装点,又怎能向你的客户体现你的实力呢?

  最后,发光字是一个性价比非常高的营销渠道,这就是为什么上海市同样的发光字和广告牌的价格是武汉市的3-4倍多,答案很简单,因为可以赚回来。(详见另外一篇文章《重磅,你的发光字如此值钱!》)

  以上就是小编的经验总结,如果还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立狮文化,还是我们的那句话:我们多用心,客户少操心!

  附一:

  武汉市户外广告布局:

  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布局应体现“总量减少、分区合理、特色鲜明、美观和谐”的思路。在区域控制的基础上,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种类控制、数量控制和内容控制,形成具有武汉独特地域文化特色、布局合理、富于节奏韵律感、具有艺术氛围和与城市环境相协调的城市户外广告体系。

  附二:

  武汉市向审批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填写由审批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三)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证明文件;

  (四)委托发布广告的证明文件;

  (五)户外广告设置地理位置示意图、背景图、白天、夜间效果图和由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六)户外广告施工安全措施;

  (七)能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的资料。 申请人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不适用本条(二)、(四)项规定,但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本文参考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号》179政府令第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试行)摘录》

  《武汉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

  【本文作者:湖北欧普利斯实业有限公司 立狮文化 报建狮&法务狮郭凯】

  【本文据采访武汉市城管委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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